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我市组织19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98名员工。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职员两类。
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并于同年7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职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职员。港澳学习、海外留学归来职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职员。
2.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职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考试报名。招聘对象为不限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职员均可考试报名。
3. 依据《关于实行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符合择业期政策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考试报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4. 2019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招聘对象为不限的职位,不受该职位年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工作年限的限制。
依据《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策略》文件精神,镇街事业单位划出10%的职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考生方可考试报名定向招聘职位。
2、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备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根据《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置决定,从该处置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职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
3、薪资待遇
聘用职员为事业单位编制职员,实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
4、报名方法
网上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考试报名指南》,准确把握考试报名职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在线报名。报名地址:
系统初审
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网站健全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网站实时对考试报名职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可以继续报名程序。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行。考生本人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址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于2019年6月27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需要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考试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2.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报名职员须诚信报名,提交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历程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3. 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广东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考试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考试报名职位的专业需要。
4.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员考试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赞同,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书面证明。
5. 专业技术职位不设开考比率,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管理职位设置1:3的开考比率,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降低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