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0名,具体事宜如下。
1、招聘单位介绍
新疆供销学校成立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专、技工、职位技能培训与鉴别、成人函授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步示范校、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步示范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步示范校,隶属自治区供销社管理。学校拥有乌鲁木齐校本部、石河子校区、阿克苏校区等三个校区。
2、招聘范围
符合职位条件者,均可考试报名。
3、招聘职位
具体条件见招聘职位设置大全。
4、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1、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职考试报名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大学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少数民族考试报名职员需获得MHK四级甲等或中文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察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员工,单位不认可与面试职员解除人事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被开除中共党籍或公职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置尚未满处置期限的职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职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职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离职未满3年的职员;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情形的。